为深入了解“一带一路”法治建设需求,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7月27日至8月3日,山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荆月新、学术副院长张百灵、刑法诉讼法教研室副主任商玉玺组成代表团,赴新疆开展法治调研和交流合作活动。代表团先后访问了伊犁师范大学法学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和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围绕师资队伍建设、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检(院)校合作、干部培训等核心议题开展深度交流,取得显著成效。
在伊犁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阿代·哈尼西及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荆月新院长重点介绍了涉外法治实验班的建设进展与办学特色,双方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一带一路”建设、法治研究合作等议题深入交流。双方达成共识,后续将在师资互访、人才培养、课题共研、资源共享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依托各自资源优势聚焦“一带一路”建设,共同培养高质量法治人才,产出高质量研究成果。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分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阿尔斯兰·阿布都卡迪尔,检委会专职委员周军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阿尔斯兰·阿布都卡迪尔检察长对荆月新院长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期盼依托高校优质法学资源,搭建双向交流平台,打通法学理论与检察实践互通渠道。双方围绕法治人才培养、课题研究、民族地区法治现代化等重点议题开展深入交流研讨,并共同签署《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喀什分院与山东师范大学检校合作协议》,正式建立长期稳定的检校合作关系。代表团还实地参观了春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检史馆和检察融媒体中心。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喀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亚儿肯·阿不来提、专职委员高丽萍及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荆月新院长介绍了学院发展、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等相关情况,双方围绕法治人才培养、法律查明与适用、资源共享、在职干部培训等议题开展深入交流研讨。代表团还参观了喀什市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对自贸区法庭建设和涉外法治案件情况进行调研。

在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党组副书记、院长买布甫沙·巴巴汗等人参与座谈。双方就涉外法治建设、涉外案件审理等情况展开交流。代表团还看望了我院校友,并鼓励校友扎根法治一线,为边疆法治建设作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