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2026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落地基层,法学院“法治初心,薪火相传”青年实践专项第十八程,“石榴籽·法治苍洱行”边疆民族地区普法实践团赴云南省大理州剑川、鹤庆、祥云、巍山四县,开展专项社会实践。

本次实践立足云南大理民族地区实际,围绕新法宣传普及、民族文化融合传播、实地调研、便民法律服务四项重点任务开展工作。实践团深入村社、中小学、宗教活动场所,以新施行的《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为宣传重点,结合《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向当地群众发放“新法明白纸”“以案释法手册”,讲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等核心法律要义。
在向群众讲解法条、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实践团面向当地村民发放调查问卷,走进农户家中开展入户交流。队员结合问卷内容与群众现场沟通,在一问一答之间讲解法律要点,同步了解群众对新法的知晓情况,梳理基层现实法治需求。针对群众生产生活遇到的法律困惑,实践团同步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
此次实践让民族团结进步法治知识直达云南大理基层,有效提升了各族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收集的问卷与访谈材料也为课题研究提供鲜活一手素材。实践团在基层服务中锤炼本领,以青春力量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